IPO过会逾17个月,终止!原拟创业板募资3.9亿,实控人控制超九成股份
发布日期:2024-12-22 06:12 点击次数:147
12月8日,深交所披露,因发行人(科峰股份)、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》第六十二条,本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。
浙江科峰有机硅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保荐机构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分别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,评估机构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。
科峰股份2002 年成立,公司是一家以有机硅应用材料为主业,专业从事纺织印染助剂、纳米液体分散染料及其他有机硅产品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,主要产品包括嵌段硅油、氨基硅油等后整理助剂、前处理助剂、染色印花助剂、纳米液体分散染料和六甲基二硅氧烷等。
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润禾材料、德美化工、传化智联、雅运股份、德国佳和、苏州联胜化学。
2020 年度-2023年1-6月,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,382.66万元、51,949.31万元、44,031.55万元、22,652.77 万元;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3,722.02万元、7,309.55万元、6,451.85万元、3,774.49万元。
展开剩余61%科峰股份本次创业板IPO拟募集资金3.9亿元,用于“年产23,000吨有机硅深加工项目”及“补充流动资金”。其中,补流金额为1亿元。
招股说明书(上会稿)披露,科峰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71.67%的股份,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,李云峰直接及间接控制发行人93.89%的股份,且李云峰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,为公司实际控制人。
深交所2022年06月30日受理科峰股份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,2023年06月21日科峰股份首发审议获通过。
2023年6月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
1.经营业绩问题。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,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1,382.66万元、51,949.31万元、44,031.55万元,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,873.86万元、7,074.37万元、6,103.07万元;主要产品嵌段硅油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70%。2023年1季度,发行人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变动-9.58%、0.05%;衢州科峰新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额分别为1,707.73 万元、434.72万元。
请发行人:(1)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、下游市场需求等,说明主要产品嵌段硅油收入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;(2)结合有机硅技术储备、市场竞争、在手订单等,说明衢州科峰新产品收入的持续性和成长性;(3)说明2022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的原因,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。同时,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。
2.创新性问题。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,报告期内发行人有机硅技术应用从纺织印染助剂向电子、医药、新能源等应用领域发展,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合计5,491.98万元,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11.79%。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共2人。
请发行人:(1)说明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,是否存在将生产活动认定为研发活动的情形,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;(2)说明发行人有机硅技术的先进性和竞争优势,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。同时,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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